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劳模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点击:

各分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营造我校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体现学校及工会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学校工会拟在12月份开展劳模慰问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时间

各分工会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名单》(见附件)于寒假前组织进行劳模慰问活动。

二、慰问方式

各分会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慰问活动,为劳模送去工会温暖。

三、慰问标准及报销

各分工会组织慰问劳模,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分工会会费管理办法》按实际支出内容开具发票明细,并于2016年12月23日前报学校工会报销,原则上每人不得超过200元。

各分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劳模慰问工作,特别是安排负责同志到劳模教职工家里倾听劳模需求,深入了解老师们的生活状况,及时送上学校工会的慰问,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让老师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工会娘家人的关怀。

联系人:孟建民  联系电话:62511035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名单

校工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