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北京职工“幸福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点击:各分工会:
为响应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北京职工婚姻家庭建设协会《关于评选2018年北京职工“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更好地动员广大教职工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现面向全校各分工会开展2018年北京职工“幸福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形式
征集发生在教职工家庭日常生活中,体现家庭互爱、诚信、宽容、勤俭、和睦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幸福故事,参加评选活动的教职工经分工会组织推荐,以图文结合、音像视频等形式报送材料。各分工会教职工可自愿申请,每个分工会限推荐1个候选家庭,本次评选活动我校共有2个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参加评选的家庭,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互敬互爱、和谐相处,相互理解包容,夫妻和睦、尊老爱幼,体现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文明家风;
(二)家庭教育科学、民主,以良好的品德修养、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影响子女,提供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氛围;
(三)家庭生活科学健康,环境卫生好,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采取措施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绿色环保,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四)家庭成员文明讲礼,助人为乐,邻里和睦,积极向上,爱国守法。
三、评选活动要求
(一)参选家庭由分工会推荐,填写《2018年北京职工"幸福家庭"推荐表》,附推荐理由、1000字幸福家庭参选征文、幸福感言、2至3张反映家庭文明和谐、健康快乐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照片。
(二)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本次活动,广泛动员职工和家庭踊跃参加,以评选活动为载体,让职工在活动中感受家庭的温馨幸福,主动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
(三)各分工会要精心推选,抓好落实,在教职工自荐的基础上,推荐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时代性和示范性的优秀教职工家庭作为候选家庭。
四、推荐方式
各单位应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产生候选家庭,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根据推荐申报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家庭。
五、奖励方式
凡由我校推荐并获评2018年北京职工“幸福家庭”的家庭,校工会将颁发相应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六、材料报送
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参选材料报送至校工会1232办公室,电子版参选材料请发送邮箱rucgh@ruc.edu.cn。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82509867
校工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