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点击:


各分工会:

为弘扬师德师风,发扬尊师重教的光荣传统,构建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进一步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校工会2020年继续开展“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条件及范围

1.现为我校在职在编岗位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累计满三十年,时间计算截至202012月31(含)若期间教育工作经历无中断,则应是在1990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2.之前年份已经参加过“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表彰受颁证书的教师,不再进行统计。

3.具体“从教三十年”年限计算方法详见附件统计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分会认真做好统计和报送工作,于6月19日(周11:30电子版名单以“单位+从教三十年统计表”格式命名后发送至qzhdk1226@163.com;纸质版名单反馈至校工会群众活动科(明德主楼1226A房间)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统计表


校工会

202068


(联系人:殷春梅 联系电话:82509867   刘培 联系电话:6251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