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点击:各分工会:
为弘扬师德师风,发扬尊师重教的光荣传统,构建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进一步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校工会2020年继续开展“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条件及范围
1.现为我校在职在编岗位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累计满三十年,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含),若期间教育工作经历无中断,则应是在1990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2.之前年份已经参加过“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表彰受颁证书的教师,不再进行统计。
3.具体“从教三十年”年限计算方法详见附件统计表。
二、报送时间
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统计和报送工作,于6月19日(周五)中午11:30前将电子版名单以“单位+从教三十年统计表”格式命名后发送至qzhdk1226@163.com;纸质版名单反馈至校工会群众活动科(明德主楼1226A房间)。
校工会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殷春梅 联系电话:82509867 刘培彧 联系电话:6251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