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上半年办理职工互助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8点击:各分会:
为了进一步建设服务型工会,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切身利益努力提高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缓解职工医疗费用负担,中国人民大学工会将于即日启动2017年上半年职工互助保险工作。 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互助保险类型
教职工可参保多种互助保障计划,具体包括: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2、《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3、《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4、《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三年期)
5、《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一年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一年期)为2017年新推出的保障计划,保费40元,保期1年,最多可上4份(详情见http://www.bjzghzbx.com/huifei/4180.htm)。
一年期的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除包括原有三年期的15类重大疾病外,还将心脏瓣膜移植术等1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具体见附件2)。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的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25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多类时,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以上1-5类险种的介绍及赔付政策请查阅北京职工互助保险中心网站:http://www.bjzghzbx.com/bizDesc/index.htm。
二、以往互助保险到期情况以及本次互助保险参保标准
1、2014年5月投保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将于今年4月到期。该计划保费90元、保期3年,最多可上4份。
2、2015年5月投保的《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将于今年4月到期。该计划保费40元、保期2年,最多可上2份。
3、2016年5月投保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将于今年4月到期。该计划保费分26、50、74、100元四个档次,保期1年,只能上1份。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个分会的会员只能统一选择以上四种保费档次中的一种,不能多选。
4、2016年5月投保的《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将于今年4月到期。该计划保费50元、保期1年,最多可上4份。
以往互助保险到期的分工会名单请见附件。
三、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分会按照不同险种分别填写参保统计表,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请各分会于4月26、28日上午将保险费交至财务处(科研楼B座一层),在交费前将电子版统计表发送到孟老师邮箱(aixinhuzhu@ruc.edu.cn),在交费当日提交纸质统计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不可手填)。校工会汇总后统一交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办理投保手续。
此外,请投保《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老师,需准确填写本人的信息和子女的信息(孩子的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姓名、性别)。
职工新入会及续保具体政策如下:
1、外单位调入教职工及延长退休教职工,务必在统计表备注栏内注明。外单位调入教职工还须填写原单位名称及职工保险会员号。
2、已入保险即将到期的分会请组织续保工作(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孟老师,电话:62511035、13301205728,
地址:明德主楼1228室,邮箱:aixinhuzhu@ruc.edu.cn
附件:
2.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一年期)重大疾病范围(25类)
中国人民大学工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