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1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和评选表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点击:各分工会:
2021年,我校工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围绕“双一流”建设,服务教学科研大局,不断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助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现将报送工作总结和评选表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工作总结
请各分工会于12月17日(周五)前完成年度分工会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并反馈至校工会办公室(请用A4纸打印纸质版,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rucgh@ruc.edu.cn)。总结内容包括:
(一)分工会年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分工会特色工作,300-500字,可附相关照片;
(三)工作中的经验、体会,面临的困难及存在的不足;
(四)2022年工作开展计划和工会会费支出预算。
(特别提示:按照财务工作要求,原则上不批复预算以外的会费支出。)
请各分工会按时上交总结,未提交总结或未全额缴纳会费的分工会不得参加本次先进评选工作。
二、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等先进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级优秀工会工作者按各分工会会员总人数1.5%左右的比例申报,由各分工会推荐,报校工会评审。
(二)校级工会积极分子按各分工会会员总人数2.5%左右的比例申报,由各分工会推荐,报校工会评审。
(三)校级优秀工会工作者和校级工会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分工会会员总人数的4%。
(四)分会级工会积极分子按各分工会会员总人数5%的比例申报,由各分工会评定产生,报校工会备案。
三、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担任分工会委员或工会干部,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在工会工作中有创新,受到本单位教职工的支持和拥护,积极向校工会报送相关工作和活动情况等。
(二)校级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地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支持工会工作,并发挥良好的作用,表现积极,向校工会报送有关工作和活动情况等。
(三)分会级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工会工作,积极为教职工服务,并在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商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召开分工会委员工作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研究讨论各项先进申报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截止此通知发布之日,组建未满一年的单位不在此次评选表彰范围内;组建超过一年但因人数较少尚未成立分工会的单位,此次评选表彰可推荐1人参评校级工会积极分子。
(三)各分工会结合本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推荐工会会员申报参评校级优秀工会工作者、校级工会积极分子、分会级工会积极分子。校工会将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工会工作者、校级工会积极分子颁发证书,予以相应奖励。
(四)请各分工会于2021年12月17日(周五)前将校级优秀工会工作者、校级工会积极分子、分会级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均以A4纸正反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同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明德主楼1226B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2515301
附件: 2021年度工会系统评优附件材料
中国人民大学工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