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召开2023年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点击: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扎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进一步推动基层单位民主管理,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京教工〔2014〕39号)、《关于全面推进北京高等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京教工〔2009〕59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召开2023年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范围
1.设立分党委、党总支的学院(系)和直(附)属单位分工会,应按照规定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直(附)属单位分工会,应按照《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3.机关部处分工会以及未设立分党委、党总支的学院(系)、直(附)属单位分工会,可根据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召开教职工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请各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于本通知发布日之起至2024年3月8日(周五)期间自行确定会议召开时间。
三、会议召开形式
请各分工会按照2023年二级教代会换届时确定的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形式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
四、会议主要议程
(一)听取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运行情况报告;
(二)审议本单位2023年度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
(三)根据工作需要,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四)根据工作需要,讨论和通过本单位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等。
五、会议组织要求
(一)会前报备时间。请各分工会于会前一周向校工会报备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后报送材料。会议结束后一周内,请将会议情况报告纸质版(模板见附件)报送校工会组织宣传科(明德主楼12层1230办公室),并将会议影像资料(会议照片原图)发送至校工会专用邮箱rucjdh@ruc.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分工会名称+二级教代会影像资料。
校工会
2023年12月5日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82509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