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点击:各分会:
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是我校设立的用于帮扶罹患大病的在职教职工的爱心基金,旨在依靠全体教职工合力构筑抵御重大疾病给教职工带来经济风险,同时也是全校教职工奉献爱心、扶危济困、互助互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行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工作,方便广大教职工快捷、高效的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教职工的建议,经与学校财务部门协商,我校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互助费可由工资代扣的方式代缴。现将2016年互助费代扣代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分会统一组织申办爱心互助金的教职工填写《2016年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代扣互助费授权书》(附件)。
二、新申请加入的教职工,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规定,缴纳相应金额,并在授权书备注栏标明。
三、代扣代缴工作完成后,学校将结果反馈各分会。如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代扣代缴不成功,需请各分会通知教职工本人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现场缴费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分会于4月13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代扣互助费授权书》纸版交到工会办公室(明德主楼1228室),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axhz2016@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淇允 联系电话:62511035
中国人民大学工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