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互助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点击:各分工会: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以下简称“爱心互助金”)于2011年设立,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关于推进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事业的重要措施。它以教职工缴纳的互助费作为重要资金来源,旨在依靠全体教职工合力帮助罹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缓解经济压力、渡过难关。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24年爱心互助金互助费缴纳,具体安排如下:
一、互助费缴纳人员范围
档案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在职教职工。互助费缴纳遵循自愿原则。
二、互助费缴纳标准
爱心互助金按年度缴纳,依据年龄段实行分档计收:40岁(含)以下,每人每年须交纳100元;41岁(含)至60岁(含),每人每年须交纳200元;61岁(含)以上,每人每年须交纳300元。(注:缴费年龄的计算标准为缴费年份减出生年份。)
之前从未缴纳互助费或未足额缴纳互助费的教职工,在足额缴纳入职年份至今历年的互助费后可按文件规定享受爱心互助金补助待遇。
三、互助费缴纳方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教职工,2024年爱心互助金互助费继续采取“云缴费”方式。
请教职工个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二选一)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提示在“客户编号”栏中录入8位职工号,确认缴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后完成缴费。建议一次性完成缴费,勿反复操作。“云缴费”系统中,缴费类型统一显示为“工会费”,所缴纳费用将直接进入学校爱心互助金专用账户。
“云缴费”二维码开通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分工会提醒教职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避免因断缴而无法享受爱心互助金相关待遇。
四、其他提示事项
“智慧工会”平台已开通“个人互助金”查询功能。对于需要了解往年缴费明细的教职工,可登录平台查询历年及当年费用情况,并识别“云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校工会将根据银行反馈收款情况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更新个人缴费数据。
请各分工会提醒教职工,特别是往年已经连续足额缴费的教职工及时缴费。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缴费的教职工,请各分工会于10月30日前向校工会提交放弃缴费回执(附件)。
附件:放弃缴纳互助费回执
联系人:王老师8250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