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职工小家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点击: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分工会组织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职工建家活动,不断增强分工会向心力和凝聚力,2023年校工会将继续支持分工会开展职工小家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建家
2023年活动建家继续采取拨款制与申请审核制相结合的方式。
(一)拨款制经费额度
根据2023年建家工作经费整体预算,本次建家活动项目经费以分工会会员基数进行核拨。具体标准为:不足5人(含5人)的分工会,按人均100元核拨;6-20人的分工会,核拨3000元;21-30人的分工会,核拨5000元;31-50人的分工会,核拨6000元;51-100人的分工会,核拨8000元;101人以上的分工会,核拨10000元。
(二)支出范围
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活动建家经费主要支出范围如下:
1.专题知识讲座。可支出费用包括教学资料、用品及授课人员课酬。
2.春秋游。可支出费用包括活动用车租赁、门票、饮用水、宣传用品(旗子、横幅等)。
3.运动会、球类比赛、健步走等体育比赛活动。可支出费用包括场地租赁、饮用水、比赛用品、纪念品。
4.手工制作、摄影比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知识问答等文化活动。可支出费用包括活动用品、饮用水、纪念品。
开展室内活动时,请及时关注北京市、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动态,切实保障教职工健康。
具体支出项目请参见《校工会活动建家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试行)》相关材料(附件1)。
(三)经费使用流程
1.活动前提交活动方案及预算
活动开展前,分工会需制定活动方案及预算。经办人员应至少于活动开展前3个工作日在“微人大-服务-校工会2023年活动建家项目申请”中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日期提交的方案将不予受理,不得使用活动建家经费支出。
2.分工会开展活动
分工会在活动方案和预算通过审核后严格依据方案开展建家活动。
3.总结报销
活动结束的十个工作日内,分工会经办人员需将活动新闻、照片等材料发送至校工会邮箱rucgh@ruc.edu.cn。并携带相关纸质材料至校工会综合办公室(明德主楼1226B)办理报销手续,未能按期报销的,将影响下一次活动项目申报。
(四)经费使用期限
建家活动项目经费实行动态管理,各分工会需在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核拨经费总额的60%,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核拨经费总额的100%。完成额以规定期限前完成报销金额为准。逾期未完成的,校工会将回收应完成与实际完成的差额。
(五)申请审核制流程
在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全年活动建家核拨经费的分工会,可向校工会提交2023年下半年活动建家项目书面申请,经建家评审会审议通过后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二、实体建家
实体建家采用申请审核制,各分工会需结合已有职工小家设备配置情况,填写申请材料(附件2),从校工会提供的设备目录(请与校工会组织宣传科联系)中挑选设备并明确数量。申请表经分工会主席签字后于3月24日前反馈至校工会组织宣传科(明德主楼1230办公室)。为规范设备报增和报销手续,实体建家于当年上半年申请,下半年将不再受理。各分工会在账实体建家设备有报减需求的,也请尽快联系校工会组织宣传科。
三、职工小家升级验收
校工会将于2023年6月、12月分别举行分工会职工小家建设升级专家评审会,按照分工会职工小家“合格-先进-模范”评价体系逐级评审。有意愿进行职工小家验收升级的分工会请于5月1日、11月1日前与校工会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2509896
校工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