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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人民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1各学院(系)、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教师[2016]7号)关于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充分激发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水平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承担起教书育人的重任,我校将于2017年3月至4月举办中国人民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并选拔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北京高校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激励力度,形成长效机制,2016年10月,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联合印发《首都教育系统“青教赛”获奖教师和“师德榜样”获得者奖励办法》,规定在经济奖励的同时,还对获奖教师在评奖、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推荐。
学校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同时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比赛,展现青年教师风采,激励教师钻研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对校级获奖教师给与奖励,一等奖8-10人,5000元/人,二等奖10人,3000元/人,三等奖20人,2000元/人。其他单项奖若干名。
在近几届北京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我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是各院(系)、所以及评委会、青年教师选手共同支持和努力的结果。希望各教学单位和青年教师继续予以重视和支持,做好此项活动的组织和动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程安排
请各学院(系)、所自行组织本单位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选拔赛,遴选出1至2名优秀选手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各院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并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参加教学基本功培训系列活动,每单位限报3名(教师人数多的学院可适量放宽)。请于11月15日前将名单报送校工会(纸质版送至明德主楼1230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邮箱rucgh@ruc.edu.cn)。
校工会组织青年教师选手参加教学基本功培训活动,拟利用讲座培训、经验交流、主题沙龙等多种形式,邀请北京市青教赛评委、一线教学专家和往届获奖教师传授相关经验,为青年教师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
第二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3月
各院系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本单位的选拔赛,学校将对各单位开展的教学竞赛活动给予相应支持。
第三阶段:2017年3月——2017年4月
组织全校比赛
二、比赛事项
1、参赛范围
全校有本科教学和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所有单位均应选派选手参加。选手年龄应为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我校在职教师(包括留学归国教师和外籍教师)。
2、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的上一学期的学生评分成绩应不低于90分。
3、比赛内容及规程参见附件。
三、奖励形式
比赛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教案奖、最佳演示奖,比赛成绩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作为对该教师职称评定、教学科研考评时的重要参考依据。荣获一等奖的教师将有机会代表我校参加北京市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附件: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规程
附件:首都教育系统“青教赛”获奖教师和“师德榜样”获得者奖励办法
联系人:张磊 电话:62515301
校工会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