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点击:

各相关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

为响应北京市教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推荐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修养,引导广大教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率先垂范,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现面向全校各单位推荐选拔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国人民大学各单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推荐的教师本人必须为工会会员。每个单位限推荐一位候选人,本次评选活动我校共有5个推荐名额(含附中、附小1个)。

     二、推荐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党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2.以德立身,以德施教,道德情操高尚,充分发扬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用自身道德情操指引学生正确成长方向。

3.热爱教学,热爱学生,满怀仁爱之心。做“四有”好教师和“四个引路人”的模范践行者,长期投身于一线教学实践岗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平等施教,有教无类,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4.教书育人,遵循规律,教育成效显著。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因材施教,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着力发现、培育创业创新型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刻苦钻研,积极创新,群众基础良好。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育人方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各单位可以根据以上条件,进一步细化师德榜样(先锋)的推荐工作标准。对长期扎根山区、乡村学校,从事特教等特殊、艰苦岗位的优秀教师,要给予适当倾斜。已经获得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北京市师德标兵(先进)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方式

各单位应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联席会,民主推荐产生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学校评选先进领导小组根据推荐申报情况,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11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反馈至明德主楼12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ucgh@ruc.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均须以“师德榜样—报送单位”为名称。各单位须填写高校系统推荐表(见附件1),附属中小学须填写普教系统推荐表(见附件2)。逾期未上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推荐表(高校)

附件2: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候选人推荐表(普教)

联系人:郑淇允 联系电话:62515301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