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点击: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劳模先进推荐评选工作指示精神,深入发掘学校先进教职工和先进集体,校工会拟开展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推荐对象摸底调查,作为开展相关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类别
(一)集体荣誉
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适用法人集体);
2.全国工人先锋号(适用非法人集体);
3.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4.北京市先进集体(适用法人、非法人集体);
5.首都劳动奖状(适用法人集体);
6.北京市工人先锋号(适用非法人集体);
7.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个人荣誉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全国三八红旗手;
4.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5.首都劳动奖章;
6.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7.北京市教育系统“育人榜样(先锋)”。
二、上述荣誉奖励申报条件
(一)需具备一定荣誉(不限于工会系统所获荣誉)基础的
1.集体荣誉
北京市先进集体;
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首都劳动奖状;
北京市工人先锋号。
2.个人荣誉
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首都劳动奖章;
北京市教育系统“育人榜样(先锋)”。
(二)需具备省部级以上表彰基础的
1.集体荣誉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工人先锋号;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2.个人荣誉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三八红旗手。
三、摸底调查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本次摸底调查要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充分展现时代性、先进性和广泛性;各分工会要严把审核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优中选优。
(二)申报原则
摸底调查采取自主申报原则,个人荣誉推荐不超过5人,集体荣誉推荐不超过3个。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分工会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17:00前上报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版材料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省部级奖励需附相应证书复印件(A4纸规格)。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rucgh@ruc.edu.cn,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分工会名称+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摸底调查”,省部级奖励需附相应证书照片。
上级部门发布工会系统推荐的相关先进评选通知时,校工会将及时转发,请各分工会届时关注并积极开展推荐。
附件:1. 工会系统荣誉奖励推荐对象摸底调查表(集体荣誉)
联系人:曹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82509837、82509896
校工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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