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点击: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劳模先进推荐评选工作指示精神,深入发掘学校先进教职工和先进集体,校工会拟开展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推荐对象摸底调查,作为开展相关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参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类别

(一)集体荣誉

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适用法人集体);

2.全国工人先锋号(适用非法人集体);

3.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4.北京市先进集体(适用法人、非法人集体);

5.首都劳动奖状(适用法人集体);

6.北京市工人先锋号(适用非法人集体);

7.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个人荣誉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全国三八红旗手;

4.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5.首都劳动奖章;

6.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7.北京市教育系统“育人榜样(先锋)”。

二、上述荣誉奖励申报条件

(一)需具备一定荣誉(不限于工会系统所获荣誉)基础的

1.集体荣誉

北京市先进集体;

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首都劳动奖状;

北京市工人先锋号。

2.个人荣誉

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首都劳动奖章;

北京市教育系统“育人榜样(先锋)”。

(二)需具备省部级以上表彰基础的

1.集体荣誉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工人先锋号;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2.个人荣誉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三八红旗手。

三、摸底调查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本次摸底调查要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充分展现时代性、先进性和广泛性;各分工会要严把审核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优中选优。

(二)申报原则

摸底调查采取自主申报原则,个人荣誉推荐不超过5人,集体荣誉推荐不超过3个。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分工会于202516日(星期一)17:00前上报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版材料需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省部级奖励需附相应证书复印件(A4纸规格)。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rucgh@ruc.edu.cn,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分工会名称+工会系统推荐的荣誉奖励摸底调查”,省部级奖励需附相应证书照片。

上级部门发布工会系统推荐的相关先进评选通知时,校工会将及时转发,请各分工会届时关注并积极开展推荐。


附件:1. 工会系统荣誉奖励推荐对象摸底调查表(集体荣誉)

           2. 工会系统荣誉奖励推荐对象摸底调查表(个人荣誉)


联系人:曹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8250983782509896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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