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关爱师生基金运行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6-01-28点击:据《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章程》及《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关爱师生基金的管理,现对2015度年关爱师生基金运行情况进行总结。
一、基金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自2010年设立“关爱师生基金”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全校师生的大力支持。包括:
(一)校友捐赠;
(二)社会各界的专项捐赠;
(三)专项募集活动所得资金;
(四)基金利息;
(五)心平基金——关爱师生基金配比资金;
(六)其他合法收入。
二、基金运行原则
(一)健全有效的制度保障原则
为不断完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章程》及《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办法》基础上,通过召开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持续完善、健全关爱师生基金各项管理制度。
(二)科学规范的流程管理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章程》及《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了基金管理、基金运行、基金使用、基金监督等工作规范程序。
(三)合理有效的支出原则
关爱师生基金支出全部用于帮扶救助师生员工。主要包括:第一,医疗补助。指本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即预支补助1万元;在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以后,根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扣除爱心互助金补助金额,给予剩余自付金额30%的补助。第二,一次性补助。指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因水灾、火灾、地震、失窃等造成经济损失导致本人及家庭严重困难的、困难职工、非紧急性资助及其他补助。
(四)严谨完善的审查监督原则
关爱师生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受到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将基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呈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时,关爱师生基金相关运行情况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公布,并向捐赠单位和各有关方面通报。
截至目前,2015年度关爱师生基金的申请已全部结束,后经归口管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校医院对大病类别及票据进行复审,学校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最终审议通过了补助人员名单(具体情况见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