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3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6点击: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3年度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同时表彰学校各级单位和全体教职工在2013年度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推进和加强学校各项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评选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国梦、劳动美”的劳模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工作目标。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推动广大教职工以敬业为着力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激励全体教职工在全面推进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思想库”建设、学科国际性提升、学校形象建设和美丽校园建设“五大战略”实施进程中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在日益开放的办学环境中进一步提升中国人民大学的办学水平,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一)范围

1、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包括2013年度在教学科研、学校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个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的院系及教研室、机关各部处及科室、教辅各单位及下属机构、后勤各单位及班组。重点是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第一线的基层单位,即成绩较为突出的教研室、科室、班组。

2、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包括2013年度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各个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干部和职工。重点是一线教师、基层干部和职工,其中35岁以下,教学成绩较为突出的青年教师要有一定的比例。

(二)名额

先进集体评选36个;校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人数按各单位在职教职工人数的3%确定申报,不足1人按1人计算。

(三)表彰

学校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校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将记入个人档案。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民主开放,勇于创新,能够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同时还应当有良好的工作氛围,团结互助,爱岗敬业。

3、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成果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国际性等有关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2、工作作风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工作量饱满,模范履行职责,2012、2013年度考核优良。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申报名单,报校工会。校部机关和后勤集团的评选工作分别由机关党委和后勤集团党委统一组织。

2、学校评选先进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3、学校审核批准,入选名单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宣传、学习和弘扬先进事迹的过程,以评促学、增强团结、振奋精神、营造和谐。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2014年4月23日前,各单位将推荐的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报校工会(明德主楼123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xxj2013@126.com。

(四)认真填写申请表,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具有代表性、时代感。申报表一式两份,均需签字、盖章,表中的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请分别控制在2000字和800字以内。

(五)请各单位按时提交推荐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 英       联系电话:62515301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中国人民大学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