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上半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5点击:各分工会:
以往我校互助保障活动一般采取每年上、下半年各集中办理一次的方式,由教职工自费参加。为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2018年底,经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批准,校工会实施“全员互助保障计划”,使用工会经费为截至2018年11月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办理完成重大疾病、女工特疾(仅限女职工)、在职意外三类互助保障活动,基本实现对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的全覆盖。
教职工个人参加2018年“全员互助保障计划”情况可通过校工会提供的系统查询(下载附件1)。
2019年上半年,教职工将继续推进“全员互助保障计划”,同时鼓励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积极参加互助保障活动。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及非事业编制工会会员办理方式
(一)校工会继续实施全员互助保障计划
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以往自费参加重大疾病、女工特疾且即将到期的分工会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到期名单见附件2)。
2、2018年11月以后新入职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3、出版社、明德物业已加入学校工会的非事业编制会员。
对于上述三类人员,校工会将在2019上半年将其纳入全员互助保障计划(类型及份数同2018年)。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名单由校工会整理,非事业编制会员名单由出版社、明德物业分工会提供。
(二)个人可在全员互助保障基础上自费提高保障水平
由于按照北京市规定重大疾病、女工特疾可参加多份,因此,上述三类人员如想在“全员互助保障计划”基础上自行提升保障水平,可自费参加重大疾病、女工特疾两类活动(每类限一份)。
自费参加人员名单由分工会提供。
(三)必须由本人自费办理的活动
由于子女意外互助保障活动不在“全员互助保障计划”范围内,教职工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续保或加入手续。
自费参加人员名单由分工会提供。
二、非事业编制教职工(非学校工会会员)办理方式
非事业编制教职工(非学校工会会员)请及时自费办理女工重疾、子女意外、重大疾病三类活动的续保手续(到期名单见附件2,每类限一份),或自费新加入重大疾病、在职意外、女工特疾、子女意外四类活动(每类限一份)。
自费参加人员名单由分工会提供。
三、互助保障活动费用
1、女工特疾:保障期一年,标准为每人25元(每份)。
2、在职意外:保障期一年,标准为每人26元(每份)。
3、子女意外:保障期一年,标准为每人50元(每份)。
4、在职大病:保障期一年,标准为每人40元(每份)。
具体见http://www.bjzghzbx.com/bizDesc/index.htm
四、办理材料及要求
对于上述自费参加互助保障活动项目的教职工,分工会需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填写、反馈统计表。请以分工会为单位,按照不同保障活动类型,分别填写参保统计表,各项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注:按规定,退休返聘教职工无法参加互助保障活动)
参加子女意外互助保障活动的教职工需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和子女信息(子女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姓名、性别)。
统计表电子版在缴纳互助保障活动费用前应发送至电子邮箱aixinhuzhu@ruc.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一份在缴纳互助保障活动费用时交大学本部财务处窗口工作人员,另一份反馈校工会工作人员(明德主楼1230校工会组织宣传科,联系人:孟老师)。
2、缴纳互助保险费用。请以分工会为单位,于5月15日(周三)前将互助保障费用交至财务处(崇德东楼一层)。
校工会统一汇总人员信息和经费后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办理投保手续。
附件:
联系人:孟老师,电话:62511035、13301205728
联系地址:明德主楼1230室
工作邮箱:aixinhuzhu@ruc.edu.cn
校工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