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办理京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3点击:

各分会:

按照《北京市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京工发[2010]55号)的要求,请各部门工会务必认真核实采集会员信息,即填写京卡会员登记表,保证表格填写准确无误。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包括会员信息的核实采集以及为会员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以下简称京卡)。

二、工作要求

2013年8月以前未办理过京卡的职工、新入职和调入的职工需填写《京卡会员登记表》,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办理京卡。

请于9月30日前将《京卡会员登记表》表格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校工会办公室1228房间,联系电话:82509867。

校工会

2013年9月13日

京卡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