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关爱师生基金运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5点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章程》及《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关爱师生基金的管理,现对2012年关爱师生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公布。

一、基金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自2010年设立“关爱师生基金”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全校师生的大力支持。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关爱师生基金共收到捐款人民币5,710,938.80元整。

包括:

(一)校友捐赠;

(二)社会各界的专项捐赠;

(三)专项募集活动所得资金;

(四)基金利息;

(五)心平基金——关爱师生基金配比资金;

(六)其他合法收入。

二、基金运行原则

(一)健全有效的制度保障原则

为规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学校专门组建了由教师委员、学生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委员组成的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章程》及《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委员会通过召开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不断完善、健全关爱师生基金各项管理制度。

(二)科学规范的流程管理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章程》及《中国人民大学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基金管理、基金运行、基金使用、基金监督等工作规范程序。

(三)合理有效的支出原则

关爱师生基金支出全部用于帮扶救助师生员工。主要包括:第一,医疗补助。指本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以后,根据其自付医药费用金额经审核后,扣除爱心互助金补助金额,给予剩余自付金额30%的补助。第二,一次性补助。指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因水灾、火灾、地震、失窃等造成经济损失导致本人及家庭严重困难的、困难职工、非紧急性资助及其他补助。

(四)严谨完善的审查监督原则

关爱师生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受到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每一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将基金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呈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时,关爱师生基金相关运行情况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公布,并向捐赠单位和各有关方面通报。

三、基金使用情况

2012年,关爱师生基金共发放补助人民币367,146元整,资助了我校11位教师和职工,其中在职教职工3人,离退休教职工8人;补助原因包括因患重大疾病补助9人,因突发疾病死亡补助1人,其他补助1人。补助名单详见附表。本年度未收到学生申请。

以上为关爱师生基金2012年运行情况报告,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布,接受各方监督。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62511572

关爱师生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

《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关爱师生基金补助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