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5点击:

各分会:

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是我校设立的用于帮扶罹患大病的在职教职工的爱心基金,旨在依靠全体教职工合力构筑抵御重大疾病给教职工带来经济风险,同时也是全校教职工奉献爱心、扶危济困、互助互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行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工作,方便广大教职工快捷、高效的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教职工的建议,经与学校财务部门协商,从2014年起,我校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互助费可由工资代扣的方式代缴。现将2014年互助费代扣代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分会统一组织申办互助金的教职工在《2014年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代扣互助费授权书》(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委员查看在校工会登记的邮箱)上签字,并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和代扣代缴金额。

二、此前欠缴互助费的教职工,需补齐欠缴金额,与2014年当年互助费合并计算为本次代扣金额。

三、新申请加入的教职工,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相应金额。各分会按照《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代扣互助费授权书》样板统一为新申请加入的教职工单独制作一张授权书,按规定时间将纸版及电子版送交校工会。

四、代扣代缴工作完成后,学校将结果反馈各分会。如因其他特殊情况,致使代扣代缴不成功,需请各分会通知教职工本人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现场缴费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五、请各分会于5月16日前将签字的《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金代扣互助费授权书》纸版交到工会办公室(明德主楼1230室),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axhz2014@126.com。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英     联系电话:62511572

中国人民大学工会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