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人民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点击:

各位教代会代表:

学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为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就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二、提案内容要求

1.提案范围。围绕教学科研、人事人才、后勤保障、生活福利、校园建设及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

2.提案要求。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能够充分反映学校有关工作情况,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

3.不予受理情形。所提问题与现行法律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相悖的;所提问题不属于学校、教代会职权范围的;所提问题属学术研讨的;按正常工作程序应直接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或请示办理的。

三、提案格式规范

1.提案人、附议人齐全。主提案人须为教代会正式代表,并获至少五名教代会正式代表附议。

2.符合“一事一案”原则。提案应聚焦学校一个职能部门的一项具体工作,以便承办部门可以集中精力研究、分析,集中力量解决落实。

3.核心“三要素”齐备。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三部分。

(1)“案名”即提案题目,格式为“关于×××的提案”,应做到关键词突出,核心问题明确;

(2)“案由”即提出提案的原因或依据,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明确问题的现状、影响及解决的必要性;

(3)“建议”即解决问题的具体主张和办法,要有具体的、符合实际的工作步骤和措施。

四、提案提交方式

采取网上提案征集、办理系统(试运行),代表以自愿提交为原则,按照操作说明(见附件)提交提案。提案系统使用培训视频请见以下链接:

https://pan.ruc.edu.cn:443/link/F7EF3F44E383BAA147BAF80FB1E13053(访问密码:NVAb)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代表团要充分认识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权的有效形式,认真组织本团代表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深入调研。代表要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深入调研听取广大教职工呼声,积极反映意见建议。

3.按时提交。代表要严肃认真对待提案征集工作,确保提案质量,按时规范提交。


附件:教代会提案平台操作指引


中国人民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审查处理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250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