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奖励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点击:各分会:
根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直以来,我校每年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退休的独生子女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费。
2017年10月,根据人事处提供的退休人员名单,经各分会核实情况后,最终有89名退休职工符合发放要求。奖励费于2017年11月由财务处打到每人工资卡里。请各分会通知本单位职工查收。
校工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