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4点击:

各分会: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近年来,校工会每年都在教师节前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的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好评。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活动,请各分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如实地将截止到2013年12月30以前满三十年教龄的教职工情况进行统计,以前表彰过的不再统计。请于6月20日前报到校工会(明德主楼1228房间),或将名单发送至工会邮箱rucgh@ruc.edu.cn。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登记表

联系人:殷春梅

联系电话:82509867

校 工 会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