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下半年办理职工互助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点击: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建设服务型工会,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切身利益努力提高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缓解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校工会将于即日启动2018年下半年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互助保险类型
教职工可参保多种互助保障计划,具体包括: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期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为该项互助保障计划最后一次投保,2019年该项保障计划将取消。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期一年)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期一年)是2018年新推出的计划,保费25元,保期1年,将于2019年替代《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期两年)。
与两年期《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相比,一年期疾病目录范围更大(两年期疾病为8种,一年期为12种),保额更高(两年期保额1万元,一年期为1.5万元)。
详情可见附件1。
3、《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4、《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5、《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一年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一年期)为2017年新推出的保障计划,保费40元,保期1年,详情可见附件2。
一年期的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扩大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的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25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多类时,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
以上5类险种详细介绍可登录北京职工互助保障服务中心查询http://www.bjzghzbx.com/huifei/index.htm。
二、以往互助保险到期情况以及本次互助保险参保标准
1、2015年10月投保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三年期)将于今年9月到期。由于三年期互助保障计划已于2018年取消,如想继续参保,请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一年期)。该保障计划费用每份40元,保期1年。
2、2016年10月投保的《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将于今年9月到期。该保障计划费用40元、保期2年。
3、2017年10月投保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将于今年9月到期。该保障计划我校费用统一为26元,保期1年,只能上1份。
4、2017年10月投保的《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将于今年9月到期。该保障计划费用50元、保期1年。
以往互助保险到期的分工会名单请见附件3。
三、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各分工会按照不同险种分别填写参保统计表,参保职工个人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请各分工会于10月10日或10月12日上午将保险费交至财务处(崇德东楼一层),在交费前将电子版统计表发送到孟老师邮箱(aixinhuzhu@ruc.edu.cn),在交费当日提交纸质统计表2份(不可手填)加盖单位公章。校工会汇总后统一交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办理投保手续。
此外,请投保《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老师,需准确填写本人的信息和子女的信息(孩子的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姓名、性别)。
职工新入会及续保具体政策如下:
1、外单位调入教职工及延长退休教职工,务必在统计表备注栏内注明。
2、已入保险即将到期的分会请组织续保工作(名单见附件3)。
联系人:孟老师,电话:62511035、13301205728
地址:明德主楼1230室,邮箱:aixinhuzhu@ruc.edu.cn
附件:
2.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一年期)重大疾病范围(25类)
中国人民大学工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