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4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点击:各分工会、各教职工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建校8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北京市工会十五大、北京市教育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评选规程》有关要求,校工会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评选,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2024年度中国人民大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人。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建校8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师德师风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3.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认真落实校工会工作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为学校或所在单位工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截至评选通知发布前,担任分工会主席或分工会干部3年以上(含)或担任教职工社团干部3年以上(含)。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会员人数100人以下的分工会至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会员人数100人(含)以上的分工会至多可依序推荐2名候选人,教职工社团至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2.设有学院级单位党组织的单位组织推荐时,应先后经党组织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未设学院级单位党组织的单位组织推荐时,应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候选人为中共党员的,所在党支部应出具考察意见。
3.推荐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工会办公室(明德主楼1226b),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视为放弃参评。
4.校工会将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召开主席办公会和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评优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字〔2023〕6号)规定的评选要求及数量等,形成推荐建议,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工作材料提交至学校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学校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评优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字〔2023〕6号)相关规定,组织研究、公示、报批、表彰等。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62515301
校工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