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组织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0点击: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二级单位的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决策机制,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32号)、《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细则》(校党字〔2010〕20号)等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党政、工会认真组织召开2013年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教代会召开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16日;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二级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作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三.各单位在确定召开二级教代会时间后,请各分工会主席在会议举行前10天向校工会通报;会议结束后的一周内,请各分工会主席将会议召开情况报告及相关照片报校工会。此项工作及上报材料将作为各分会建家工作的年度总结考评的重要依据。
各机关分会和附属单位分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联系人:王东辉
联系电话:82509885
电子邮箱:rucgh@ruc.edu.cn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