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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保险 |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全国总工会主办的以从事职工互助合作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社团组织,是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注册的一级社团法人。其业务范围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特殊困难有关的保险活动。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改革,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与商业保险公司有什么区别?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同商业保险公司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不同的是,它不是一个金融机构,它是由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互助互济性的保险组织。它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参加互助保险计划的职工不是客户而是主人,既是管理者,又是受益者,互助会要为会员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的基本经济利益。
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需履行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有关规定,凡是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年满18-60岁在册的正式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工会会 员以团体形式加入保险互助会,入会时每人必须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0元的会费,取得会员证,享受总会和办事处提供的各种服务,参加保险互助计划和有关活动。会员入会退费以自愿为原则,会员地位平等。
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 一、保险对象
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健康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二、保险期限
从个人保险储金交齐后次日零时起到保险期满日二十四时止,期限一年。到期后也可办续转。
三、保险储金和保险金额
会员交纳保险储金最少一百元,最多一万元,保险金额为保险储金的五倍,即五百元至五万元。
四、保险责任
1. 保险期满,不论是否发生赔付情况,本办都负责将保险储金的本金连 同利息返还给会员,利息按交款时银行同期定期利率计算。
2.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办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残疾;(2)会员的故意自伤身体、自杀,违法犯罪行为;(3)战争、军事行动、地震以及核辐射;(4)其他非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伤残。由于以上情况所致的死亡、残疾,虽不负给付责任,期满后仍追退还本金及利息。
3.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会员或其受益人,近亲属、继承人及所在单位,应在3日内到本办事处报案。申请给付保险金一般由基层互助分会代为办理。申请给付时应提交下列单证。互助保险计划书正本;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下同)出具的残疾程度证明或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领款人的身份证明。会员证以及本会需要的其他证明。
4.会员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或永久性丧失部分身体机能,应在结束治疗后,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证明。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180天时的治疗情况,确定残疾程度。
5.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超过三天(遇节假日可顺延)不报案,造成本会无法核实事故原因,或一年内不申请给付,即作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
6.发生本计划的保障范围内的事件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会。否则,造成无法判定事实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填写保险金结付申请书,并持下列证明、资料向 本会申请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2)被保险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由本会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 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等; (4)本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计划 一、保险对象: 凡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持有本市户口的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尚未发现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的女职工均可参加本保险计划。
二、投保办法: 本保险计划采取团体会员制,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
三、保险期限: 自缴纳保险费后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期限三年。
四、保险费与保险金额: 保险费30元、保险金额人民币10000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30元)或多份,但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30000元。
五、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团体会员申请单生效之日起120天后经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疾病的可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申请给付全额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对被保险人投保时或在团体会员申请单位投保生效120天(含120)以内患上述四种疾病或者是转移性的以上四种疾病的保险责任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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